首页
  •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 印刷品 印刷品
  •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 印刷机 印刷机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 包装装潢 包装装潢
  • 广告制作 广告制作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网站地图
  • 九游会网站打不开:创业板人工智能ETF招商 (159243): 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来源:九游会网站打不开    发布时间:2025-12-31 03:21:20

    九游会JY官网:

      《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25年10月17日刊登在本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的《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5年12月25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8元9、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210,030,224.00份(截至2025年12月25日)10、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5、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860号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以下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排序不分先后):

      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金融街证券、红塔证券、天府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券(排名不分先后)。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名单,则以相关机构的最新公告为准。

      本基金于2025年10月20日起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25年12月19日顺利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这次募集确认的净认购金额为210,004,000.00元,折合基金份额210,004,000.00份;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6,224.00块钱,折合基金份额26,224.00份。这次募集资金于2025年12月24日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2,25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块钱计算,募集期募集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10,030,224.00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5年12月24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12月24日起正式生效。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截至2025年12月25日,本基金持有人户数为2,250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93,346.77份。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基金份额合计为210,030,224.00份,机构投资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为76,407,482.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36.38%;个人投资商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33,622,742.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63.62%。

      截至2025年12月25日,本次上市交易的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依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研部门、风控合规部门、营销部门、运营及综合部门等。其中,投研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研究、投资管理、投资交易等工作;风控合规部门主要负责风险控制、法律合规及稽核审计等工作;营销部门主要负责营销和市场推广等工作;运营及综合部门主要负4、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654人,其中硕士及博士学历499人,本科学历151人,其他4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共管理327只公募基金。

      侯昊先生,硕士。2009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风险管理部风控经理,量化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指数产品管理事业部专业总监兼招商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1月1日至今)、招商中证白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1月1日至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1月1日至今)、招商中证消费龙头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今)、招商上证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今)、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今)、招商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今)、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今)、招商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今)、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今)、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今)、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今)、招商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6月9日至今)、招商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今)、招商中证8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今)、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58%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制股权的人。截至2023年12月末,平安银行有109家分行(含香港分行),共1,201家营业机构。

      2023年1-12月,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646.99亿元(同比下降8.4%)、净利润464.55亿元(同比增长2.1%)、资产总额55,871.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吸收存款本金余额34,072.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34,075.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客群拓展室、营销推动室、估值核算室、资金清算室、企划与综合服务室、数字平台室、督察合规室、基金服务室8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75人,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员工配置齐全且从业经验比较丰富,托管部核心管理层具备银行管理、证券或托管业务十年以上从业经验。

      2008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券互助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规模合计7,088亿,平安银行已托管284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一样的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公开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另外的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截至本公告书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25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注:截至2025年12月25日,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8元,基金份额210,030,224.00份。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书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25日(以下称“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北京君正(证券代码300223)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北京君正(证券代码300223)根据2025年4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上市交易期间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和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公开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和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和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做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和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投资者如果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申请查阅以下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三)《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四)《招商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和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另外的费用;(4)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做监督和处理;(9)担任或委托其他合乎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12)按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通知、指南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公开披露及报告义务;(12)保守基金商业机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督管理的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未完)

    上一篇 :  论文投稿投稿邮箱大全SCISCIE期刊学术会议征稿期刊万维书刊网